大学生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计算机学院大学生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,简称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,英文名:
COMPUTER  CENTER  of  SCIENCE  and  TECHNOLOGY,英文简称CCST。
第二条 计算机学院大学生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,是由从事计算机技术学习、科研、开发、应用的在校大学生自愿组成的,经系党总支持批准成立的,专业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的系级学生团体。
第三条 本中心的宗旨是:促进计算机技术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,促进计算机科技人才的技能提高和健康成长。我们的口号是:以提升专业技能为中心,以参与科技活动为展现,坚持规范科研,坚持团队合作,坚持自我锻炼。
第四条 本中心接受事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管单位为计算机学院团总支的。

第二章 活动

第五条 本中心的活动主要是:
(一)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活动。
(二)自主开展学习、学术交流活动。
(三)积极参加科技竞赛活动。
(四)积极向学校和有关单位申报科研项目。
(五)积极协助教师开展科研活动。
(六)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和维护网站、开发应用软件。
(七)积极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。
(八)积极为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计算机技术支持服务。
(九)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中心的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拥护本中心章程;
(二) 自愿加入本中心;
(三) 热爱计算机技术的计算机学院在校大学二、三、四年级的学生。
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 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;认真填写《计算机学院大学生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会员申请表》;
(二) 经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理事会批准,并在本中心和系团总支备案。
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中心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优先参加本中心的举办的各项活动;
(三) 获得本中心的无偿服务或优惠服务;
(四) 对本中心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退会自由。
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中心章程,执行本中心决议;
(二)积极支持本中心工作开展,完成本中心交办的任务;
(三)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维护本中心的荣誉和本中心的合法权益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团结协作,互学互助,遵章守纪 。
会员管理
(一)中心对会员实行动态管理,会员规模控制在100人之内。
(二)对不遵守本中心章程,不履行中心交办任务的成员给予自动退会处理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第十一条 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。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本中心终止事宜;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二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,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,其决议需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。
第十三条 本中心理事会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中心开展工作,并对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由中心主任、副主任(各部部长)、秘书长组成。秘书长主要是协助主任开展中心行政工作,副主任(各部部长)主要是带头开展学习研究及培训工作。
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:
(一)执行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筹备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;
(三)向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(五)决定主要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职;
(六)领导本中心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八)制定中心工作计划。
(九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。
第十八条 本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 品行较好,遵守校规校纪,无违纪行为;
(三) 组织协调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、科学研究能力较强;
(四) 对计算机学术技术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良好的专研精神。
第十九条 本中心主任、副主任一经选举产生,报系团总之审查,由系党总支批准。
第二十条 本中心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每届任期一年,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。
第二十一条 本中心主任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(二) 检查全体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 向理事会推荐各部门负责人选;
(四) 代表本中心参加校内外一些重要活动;
(五) 其他重要事项。 
     1、协调各部门的工作 
     2、审核各部门干部干事及机构组建. 
     3、管理中心财政账务,并报知计科系. 
     4、领导和督促中心成员工作.
第二十二条 本中心下设宣传部,计算机应用技术部,软件技术部、网络技术部,各部门的职责是
(一)宣传部的职责: 
     1、负责本中心在校内外的宣传工作; 
     2、组织本中心与其它学生团体之间的交流活动; 
     3、负责对外联系赞助商、为中心寻求项目开发等; 
     4、负责本中心经费的管理; 
     5、负责组织本中心的大型学术交流活动; 
     6、负责组织本中心全体会员大会的召开。
(二)计算机应用技术部,软件技术部、网络技术部的职责:
     1、组织本部门会员开展学习、学术交流活动; 
     2、组织本部门会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; 
     3、组织本部门会员为教师、校内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; 
     4、组织内部成员参与各类计算机相关竞赛事谊。
(三)各部门工作方式与相关联系 
     1、每学期初各部门做出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交中心主任.经过讨论并召开会议,制出本学期的工作计划;在学期期末时作出工作总结,交由中心主任,中心主任审查后交与系上。 
     2、中心采取,成员由副主任负责,副主任由主任负责,主任由系上负责,所有干部受全体会员监督。 
     3、各部门资金按照资金预算支出。

第五章 经费管理、使用原则

第二十三条 本中心经费来源:
(一) 团体或个人的资助和捐赠;
(二) 上级部门资助;
(三) 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四) 利息;
(五)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四条:本中心经费管理
(一) 财务工作由宣传部全权管理。
(二) 所有开支必须凭详细的发票或收据报销,中心主任要认可签字方有效。
(三) 钱帐分离,宣传部设专人管理账务,由秘书长管理资金,中心主任不定期查帐。专款专用且每次写清支出原因,在中心主任知道的情况下,报销人签字后方能支出。
(四) 经费为本中心所有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,否则追究其责任。
第二十五条:本中心经费支出
(一) 奖励各项赛事优胜者及对中心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;
(二) 各项中心日常活动费;
(三) 开展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所需经费;
(四) 对违反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者,责成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赔偿损失,情节严重者,交于学院处理。

第六章 奖惩制度

第二十六条: 奖励
(一)奖励评定 
     1、 由中心召开会议评定.
     2、 由系,院评定.
     3、 奖励方式.具体情况,临时评定.
(二)常规奖励 
     1、 每学期或学年视成员表现情况,评选优秀干部、优秀研发者,给予奖励。 
     2、 我中心组织的活动中表现优秀者,中心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。 
     3、其它院系活动中得奖的成员,本中心加优秀分。
第二十七条: 惩罚 
     1、警告:
          a.无故二次缺勤.
          b.工作懒散,完成任务态度不端正.
     2、开除:
          a.破坏中心形象.影响中心团结.损害中心利益.
          b.由于系,院受到公开处分者.
          c.经警告不能改正者.

第七章 会议制度

第二十八条:每周例会:
     1、例会两周一次.
     2、地点待定.
     3、例会内容:各部门汇报工作.并提交近期活动安排;总结以往的工作;参加会议人员,不得无故缺勤.
第二十九条:临时会议 
     1、根据临时情况,决定参加会议人员,不得无故缺勤.

第八章 本中心的章程的修改

第三十条 对本中心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报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议
第三十一条 本中心修改的章程,须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7日内,经系团总支审查同意,并报系党总支核准后生效。


第九章 本中心的终止程序

第三十二条 本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。
第三十三条 本中心终止决议须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系团总支审查同意
第三十四条 本中心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第十章 附则

第三十五条:本中心理事会保留对于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。

大学生计算机科技活动中心理事会  
2007-11-01日